财政部、应急部将紧急拿出4.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,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
据财政部网站消息,针对目前我国“南旱北涝”灾情,8月17日,财政部、应急部紧急下达4.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援资金,支持地方防汛抗旱工作。 其中预缴2.1亿元,支持安徽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重庆、四川、新疆等7省(区、市)做好抗旱救灾工作,重点解决城乡居民水难等问题。 提前筹集2.1亿元,支持河北、山西、山东、河南、黑龙江、内蒙古、陕西、甘肃等北方8省(区)防汛救灾工作,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救援和灾民救助,开展灾民搜救转移安置、除险等应急处置,排查次生灾害风险
目前,财政部、应急部已预缴地方防汛抗旱资金13亿元,其中防汛抗旱资金10亿元、抗旱资金3亿元。 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,切实加强资金监管,充分发挥资金效益,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工作。